宁波多尔贝即将起诉杭州赣通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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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杭州赣通建材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现对杭州赣通建材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造假当事人:杭州赣通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号:330104000056136;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230号;法定代表人:袁建华;注册资本:伍拾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木质家具,装饰门,装饰板,装饰玻璃,沐浴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010年5月19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执法人员在“doorbell”商标注册人授权代理人的陪同下,对当事人位于机场路230号营业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了一批标注“doorbell”标识的铝材,经随行商标代理人初步确认,涉嫌侵犯“doorbell”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当日,经批准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doorbell”商标系宁波多尔贝家居制品实业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
当事人于2010年5月17日从广东佛山购入批量铝材的时候将其中53根4.6米长的电泳黑珍珠铝材按客户要求标注“doorbell”标识,拟将85元/根的价格发给宁波奉化的订单客户,53根标注“doorbell”标识的电泳黑珍珠铝材于2010年5月19日在当事人营业场所被本局查获,于2010年5月20日被宁波多尔贝家居制品实业有限公司鉴定为全部系未经授权或许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2010年8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铝材的行为;2、没收侵权铝材53根;3、罚款6000元。
二、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宁波多尔贝家居制品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杭州赣通建材有限公司
三、诉讼阶段
尚未开庭。
宁波多尔贝家居制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